这是一组被洛阳市国税局公开曝光的偷税,逃税案例:
——洛阳华糖副食品有限公司先后从广西等地购进食糖7501.7吨在当地销售,应纳税款461.8万元。该企业采用“多进少报”的手法进行虚假税务登记,仅纳税款432元;
——洛阳中佳电子有限公司1997年元月至今,采取收入不计帐的手段,共计少申报销售收入136835.55元,少缴增值税8210.13元;
据统计,被洛阳市国税局公开曝光的偷、抗税业户共30家,70%以上为个体私营企业。
记者发现,这些偷、逃的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或则通过隐瞒销售收入,或进行进项税额自身抵扣或重复抵扣,或采取应缴税金长期挂帐不缴、擅自抵减等方法偷逃国家税收,手段多达30余种。其中,以企业收取的现金不计收入最为普遍。80%以上的企业不反映或少反映收取现金的销售收入。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的检查,这些偷、逃税企业一般都有两本帐。